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列车日常维保项目-机加工备件采购
三、采购预算:15.7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目前承揽16号线列车日常维保项目,维修过程中需要采购机加工备件。现上海中车申通拟将该批备件委托上海盛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采购,要求其按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技术要求提供配件,保证更换后的列车达到正线运营标准。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紧急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此次需采购的机加工备件,由于16A01项目维修任务紧急,需要立即采购到位,因此本次采购标的拟向既有现货的上海盛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走紧急单一来源采购模式。2.该清单产品是应用于16号线电动列车,属于日常维修备件,不涉及系统整体改造;3.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盛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伊宁路2620号 受理电话:***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