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珠海高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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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意向 |
购买物资 |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须知: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办理完成所有提车手续。 2、价格说明:采购预算价人民币24.5万元为含税价格。投标报价以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税价为标准,交货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含车辆购置税、上牌费、技术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增加配置费、验收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等。但投标价格不含交强险、商业险。 4、送货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具体按采购人要求为准。 5、中标供应商收到合同总价款后提供车辆完税发票等票。 6、中标供应商提供标的车辆合格证等证件原件,并负责标的车辆在珠海市车管部门办理上牌相关事项。 7、质保服务:采购人所购车辆为合法合格产品,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 标的车辆的重量、功耗、油耗、最高时速、尾气排放标准及其他具体数据均符合产品说明及相关指标。如因车辆缺陷导致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供应商按照厂家规定对车辆质量承担责任,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的除外。 二、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中标供应商所供应车辆须满足标的车辆参数配置要求(其“标准配置”不在平台报名审核部分,中标供应商要按合同签订要求提供)。 2、其他详见合同范本、车辆参数配置表。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中标方需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签收项目《中标通知书》。 2、交易双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签订交易合同;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 3、本项目由珠海高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方签署交易合同。 4、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每个意向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网络竞价中不高于标的最高限价的价格出价一次。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根据网络竞价报价结果确定最低有效报价人为中标供应商。 5、本项目产权中心将联合采购方对意向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时间详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6、其他关于采购标的内容技术要求详见合同范本。 |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
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 1、报名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意向供应商如为车辆的制造商须提制造商资质声明,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或授权合同证明书复印件; 4、意向方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打印件。意向方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5、投标人所供应车辆的工信部汽车公告相应参数页面的打印页或截图并加盖公章,且相关参数须满足皮卡车内参数配置表中的参数要求。 6、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7、合同范本、网站公告、参数配置表。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超过两页加盖骑缝章。 |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8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
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报名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香洲窗口】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2号(珠海市国资委一楼),电话:0756-2538112 传真:0756-2538113 【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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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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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温馨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供应商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