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汕头海关药品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汕头海关药品采购项目
四、项目实施地点: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五、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每个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药品,详见附件1:《2023年汕头海关药品采购参考目录》。
(二)送货服务范围为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和汕尾市的指定地点,要求当天送达。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2:2023年汕头海关药品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销售处方药的资质。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把资料装订后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