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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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10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 | 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0047560322 |
项目概况
南沙街道板头村(大公鸡)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和南沙街道板头村(石场旁)垃圾中转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23FC0003
项目名称:南沙街道板头村(大公鸡)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和南沙街道板头村(石场旁)垃圾中转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3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南沙街道板头村(大公鸡)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和南沙街道板头村(石场旁)垃圾中转站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743,900.00 |
743,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3〕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方式:1)现场报名,领购磋商文件时,先下载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盖章; 2)邮寄报名:将填写盖章后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至邮箱gdhy2805@163.com,报名成功如需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标书款缴纳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账号:9550880220927200190)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