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比亚迪集团灭火器类/消防工具类产品供应商招募公告
比亚迪集团拟对2023年灭火器类产品、消防工具类产品实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各优秀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招募为2个类别的供应商招募。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比亚迪集团灭火器类/消防工具类产品供应商招募
二、招募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募时间
2023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0日
四、招募流程
公开招募→报名→资料预审→邀请面谈→现场审核、协议签署→产品认证→正式导入
五、项目/产品说明
1.1灭火器类供应商产品需求:
①各规格干粉灭火器;②各规格二氧化碳灭火器;③各规格水基/泡沫灭火器。
1.2 消防工具类供应商产品需求:
☆☆☆下表内的产品,报名供应商必须能供货90%以上。
六、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灭火器类)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实缴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原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增资后满足要求的,从增资之日起需满2年
2、2023年1月企业社保缴纳人数≥50人
3、企业注册年限2年以上,有法人代表变更(属于公司转卖)、最终受益人变更时,从变更之日起需满2年
4、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几项之一(且具备此经营范围的时间需满足2年):
①消防设备设计、制造、销售;②生产销售灭火器;③消防器材销售。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灭火器具有以下所有认证:
①3C强制性认证;
②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具备2家及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灭火器配套合作经验,配套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型企事业单位年度合同采购金额≥400万元;
②大型车企(年销量100万辆及以上)年度合同采购金额≥200万元;
③世界500强企业(排除房地产企业)年度合同采购金额≥300万元;
④上市公司的优秀供应商(提供书面证明)
8、需能接受总货价较低的单次订单,供货至全国各地,含3、4线城市(除西藏、新疆、云南、黑龙江)。如:单次10具左右数量的灭火器供货至包头。
六、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消防工具类)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实缴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原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增资后满足要求的,从增资之日起需满2年
2、2023年1月企业社保缴纳人数≥50人
3、企业注册年限2年以上,有法人代表变更(属于公司转卖)、最终受益人变更时,从变更之日起需满2年
4、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几项之一(且具备此经营范围的时间需满足2年):
①消防设备设计、制造、销售;②生产销售消防器材/工具;③消防器材/工具销售;④消防用品销售。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所供货的消防产品均需具有3C强制性认证;
7、具备2家及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灭火器配套合作经验,配套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型企事业单位年度合同采购金额≥400万元;
②大型车企(年销量100万辆及以上)年度合同采购金额≥200万元;
③世界500强企业(排除房地产企业)年度合同采购金额≥300万元;
④上市公司的优秀供应商(提供书面证明)
8、需能接受总货价较低的单次订单,供货至全国各地,含3、4线城市(除西藏、新疆、云南、黑龙江)。如:单次供货5卷左右数量的消防水带至西安。
七、供应商需要提交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章(大陆公司)。
2、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
Ø 生产基地/车间介绍(含厂房规模、设备、产能等)(生产厂家提供此项)
Ø 全国仓库、分公司、供货点介绍(非生产厂家提供此项)
Ø 主营产品介绍
Ø 技术能力介绍
Ø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
Ø 公司近3年相关业绩说明
3、配套证明,包括发票、合同、订单,涉及机密部分可隐去
4、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5、第六项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造假,将会丧失合作机会。
八、招募须知
1、符合招募标准且有意愿参与的公司请在2023年3月10日前通过邮件进行报名,按照招募要求附送相关资料发送报名邮件至xiang.qian1@byd.com,并同时抄送procurement@byd.com,邮件主题编写为:“**公司+2023年比亚迪集团灭火器类/消防工具类产品供应商招募报名预审资料”。逾期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
2、资料预审后,比亚迪在2023年3月16日前邮件告知审核结果。对于通过资料预审的供应商,比亚迪会通知您展开下一步工作。
3、联系人***
4、在本次招募活动中,如您对项目细节、进度、评估结果有疑问,请直接与本公告中的联系人***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比亚迪集团所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