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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2023年县道、其他公路及泵站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27
截止日期:2023.03.10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海安市
内 容:*******年*道、其他公路及泵站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年*道、其他公路及泵站养护工程已由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海委(****)*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招标公告正文

海安市2023年县道、其他公路及泵站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安市2023年县道、其他公路及泵站养护工程已由 中国共产党海安市委员会海委(2023)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包含对海安市境内技术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县道及其他公路进行小修保养,其中县道养护里程约324.896公里(其中X353李城线0-7.03K仅保洁),其他公路养护里程约35.933公里,总里程约360.829公里。保养项目包含:公路(桥涵)巡查;公路(桥涵)保洁;路基养护;路面小修;桥梁养护;沿线附属设施养护;绿化管护;机械清扫;抢险抢通。

(2)割草、拔草、修剪灌木面积均为估算,计量时要根据实际重新核定。

①割草:各县道原有估算面积423750㎡;黄河路、迎宾路、长江西路估算面积169905㎡;合计估算面积593655㎡,割草按每年6次算,共计3561930㎡。

②拔草:各县道原有估算面积80000㎡;黄河路、迎宾路、长江西路估算面积8000㎡;合计估算面积88000㎡。

③修剪灌木:各县道原有估算面积36205.2㎡;黄河路、迎宾路、长江西路估算面积8000㎡;合计估算面积44205.5㎡,修剪灌木每年2次。

(3)对约280座城乡公交站亭(牌)、1500个公交站牌进行维护巡查。

(4)对24处公路下穿铁路(公路)通道泵站(含配电柜、控制闸等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汛期台风暴雨应急保障和大修维护,确保泵站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①泵站全天候按规定定时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汇报招标人;汛期台风暴雨期间按照业主通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

②铁路(公路)沿线泵站及时巡查电器设备运营情况,必要的耗材维修、更换;所有泵站每年必须至少彻底清淤一次或以上,确保雨季、汛期正常运行。

③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须至少组建3支应急抢险队伍,每支队伍须配备发电机(不小于150kw)、应急泵(不小于100-150m3/h)、应急运输车辆等装备,如沿线泵站不能正常运行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铁路下穿通道安全畅通。

(5)对约4540盏农村公路亮化太阳能路灯、300盏常规路灯以及通榆路快速灯带进行巡查、维护。

(6)对县道平整度自动化检测双车道一级公路每年一次约105.065公里,单车道二级以下公路约277.652公里,每季度开展一次路况病害调查约382.717公里并按时保质完成县道路况评定报告。乡村道平整度自动化检测双车道一级公路每年一次约46.938公里,单车道二级以下公路约2000公里,每半年开展一次路况病害调查约2046.938公里并按时保质完成乡村道路况评定报告。

本工程养护费用约12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海安市2023年县道、其他公路及泵站、路灯、公交站亭(牌)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即2023YHGC1合同段。

2.3养护承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养护日期以养护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日期为准。

2.4质量标准:达到《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江苏省乡村公路小修保养操作规程》及《江苏省乡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公交站亭(牌)所用材料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主要材质不低于2mm厚304不锈钢标准。泵房、路灯的更换的材料设备不低于原有材料设备的品牌、档次、规格、参数,确保路灯、泵站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5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其他要求: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的通知(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过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施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5)项目负责人***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d、项目经理无在岗要求: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 第 8 条执行。

e、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①技术人员:3名,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1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③养护道工:人数须满足工程需求,必须具有熟练操作公路养护工作的技能;

备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其他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邮政编码:226600                         邮政编码: 226600

电    话:0513-88855121                  电    话:0513-81819573/13773755882

联 系 人:赵云婷                          联 系 人***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信誉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25-970-117,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8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疫情防控期间,须遵照南通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南通市政务中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最新政策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9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0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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