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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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07 |
招标代理: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JC***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3JC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一项 |
一年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必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
1. 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018+单位缩写),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word版(详见附表,内附付款凭证,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00分—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489号3座2层。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489号3座2层。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
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点击下载附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