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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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21 |
地 区: | 垫江县 |
内 容: |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垃圾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垃圾设备(第二次)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发【****】***号,**发改委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乡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 |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垃圾设备(第二次) 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0】532号,垫江发改委发【20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垫江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新民镇、沙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农村垃圾治理设施采购。垃圾桶 3120 个,垃圾箱 30 个,垃圾清扫车 2 辆, 投放收集亭 10 座,垃圾手推车 40 辆,电动环卫保洁三轮车4辆等。
2.3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7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本次招标的答疑、补遗为准。
2.5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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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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