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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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16 |
招标代理: | 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涪陵区 |
内 容: | ***荔枝街道金竺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枝街道金竺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耕地指标交易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法人为******土地 |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荔枝街道金竺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2]19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耕地指标交易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荔枝街道荷香村1—5社,金竺村5、6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土地262.345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8.0797公顷,主要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及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038.1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78.56万元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荔枝街道金竺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说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9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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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涪陵区荔枝街道金竺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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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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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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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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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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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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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13100410000078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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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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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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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501040006410000000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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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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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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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13111110202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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