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3.02.22招标公告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22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22
截止日期:2023.02.24
地 区:甘肃省
内 容:*******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HAOZC-****-***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联系人 冯 工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
 
招标公告正文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HAOZC-2023-01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2 17:42: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2-24 0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2-24 0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2-24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001 001 服务类 60000.0

公告内容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控建设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AOZC-2023-011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

序号

品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内控建设服务

1

 

 

6、预算金额:6万元。

7、服务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3、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 02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前,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材料、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分项报价表、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名单、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成佳琦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1076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冯工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676号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