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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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依据**省财政厅鄂财采认[****]*****号函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所需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现对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年度预算**万 |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7]07739号函要求,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所需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现对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年度预算15万。(最终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
三.采购需求内容: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保障
车型要求:
1、5座小轿车;
2、7座商务车;
3、17座-20座考斯特;
4、35座-45座中巴车;
5、45座以上(含45座)大巴车;
郑重提醒:车辆租赁台班费报价均包含过路费、停车费、以及长途产生的司机住宿费等。
服务要求:
1、承租服务公司必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保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车辆上路运行要求;
2、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无不良行为,有一定的保密意识,具备5年以上安全行驶的里程和驾龄;
3、车辆运力保障能满足甲方大型活动车辆服务需求,原则上重点车型数量在5台以上,能提供类似业绩(含采购合同、用户满意度调查表),提供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有效期内的保险单,能保证承租方对车辆时间、地点的要求;
4、承租期间车辆运行的所有安全问题由承租公司负责;
5、采购合同签订后,具体结算以单次车辆租赁台班费据实结算,不得超合同报价。
合同草案条款要求:
1、租赁期:一年;
2、服务地点:单位所在地或采购单位需求方指定位置;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车辆租赁服务费在预算范围内以实际租赁台数和距离据实结算,费用由国库集中支付;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内一年有效。是否续租可视租赁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经双方协商租赁资格合同可续签1-2年。
供应商的确定:经发布采购需求公告征集潜在供应商,按照同类车型比价格(台班费),相同价格比服务、比业绩的方式,在确定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最终按照竞价谈判方式经采购小组综合评定,确定一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为机关公务用车承租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获得交通主管部门相应备案资质要求,且车辆运力保障符合甲方大型活动采购需求要求;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要求:公司具备一定规模,重点是商务车、考斯特车型数量能满足甲方租赁服务要求,公司服务人员具备安全驾驶技术要求和良好的保密意识,能做到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人员日常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时对接及时周到,行程确认签字及时。
五、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 17: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采购资料、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5办公室,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邮箱49949301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点击自行采购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潜在供应商名单的报名。
六、征集潜在供应商
征集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后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价谈判。如供应商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的,将被列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