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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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06 |
招标代理: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门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CR*****地块项目标段编号A**********************标段名称**澜悦长风CR*****地块项目公变(居配)内线工程施工工程类型施工 **澜悦长风CR*****地块项目公变(居配)内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150 | 项目名称 | CR20022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150008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澜悦长风CR20022地块项目公变(居配)内线工程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海门澜悦长风CR20022地块项目公变(居配)内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门澜悦长风CR20022地块项目公变(居配)内线工程施工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 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20-320684-47-03-57056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江风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南京路南、江海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40228 平方米,新装容量5720KVA。
2.1.3合同估算价:约 188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施工总日期21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全过程由供电公司监督管控,中标人负责通过供电公司验收、送电、移交。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11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中载明的合同总价为准)的10KV(含)及以上居住小区供配电工程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6日8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3 月 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江风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时代广场16幢717室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C座803室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85921330 |
电 话 |
18852062089、15250978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