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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份液碱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2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吉林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21
截止日期:2023.02.27
地 区:吉林市
内 容:招标文件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月份液碱招标) *** 投标须知: *、 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公告自定义投标文件,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标的物生产厂家或品牌、到货时间等信息,以A*纸张Word或Excel形式上传。 *、 投标单位须认可需方的技术需求、供货要求及付款方式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份液碱招标)
***  投标须知:  
1、 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公告自定义投标文件,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
2、 投标单位须认可需方的技术需求、供货要求及付款方式,投标单位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3、 投标单位必须有保证稳定供货能力,质量满足生产需求,一经发现有以次充好行为,需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清除供应商队伍。
4、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和质量保障能力,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将作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5、 本招标公告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上发布,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的,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了解详情)。
6、 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7、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只投标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标(具体要求详见后附说明)
8、 如发现存在围标、串标情况,一经证实将废标然后重新招标,同时取消围标、串标供应商资质,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清除供应商队伍。
9、投标单位需将经营资质、危化品运输资质等相关资料附到标书后一并上传,若资质不全则视为无效投标。
10、商务咨询电话:***
一、 标的、型号、品牌、数量、价格等:
折百液碱招标数量:10000-12000吨左右(实际需求量根据生产情况而定),根据投标情况及价格综合评定,在满足质量和供货保障能力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一家或一家以上中标。
  
序号
生产厂家
浓度
可供折百数量(吨)
含税(13%)到厂折百价格
备注
1
 
 
 
 
 
2
 
 
 
 
 
3
 
 
 
 
 
4
 
 
 
 
 
二、 价格:要求申报含税(13%),自身实际可承受的最低价格(一票制含税含运费送到折百的价格)。
三、 质量要求:
(1)含量≥32%  Na2CO3≤0.3%  NaCl≤0.03%  Fe?O?≤0.002%
(2)含量≥45%  Na2CO3≤0.3%  NaCl≤0.04%  Fe?O?≤0.003%
(3)含量≥50%  Na2CO3≤0.3%  NaCl≤0.04%  Fe?O?≤0.003%
四、 验收标准:供货质量必须完全符合需方的生产要求,以需方检斤、化验为准,供货单位必须随车带出厂检斤、化验单(一式3份),车辆必须打好铅封,要求槽车每次拉碱前蒸煮干净保证无异味,并且要保证汽槽为保温罐车。到货后严格按质量要求进行验收,标识齐全、清晰,合同期内若因不合格发生退货的情况,2次内每次考核1000元,第3次起出现不合格退货加倍考核并予以书面警告,若连续5次出现不合格退货情况扣除50万保证金后终止合同,主要是为了促进供货质量提升。
五、 数量:申报单位根据自身供货能力进行投标;若中标,投标数量必须能够在合同期内保证按照需方要求足量供应,合同期内无法按照需方要求足量供应则扣除投标保证金(50万),招标委员会结合议价后价格、投标数量及综合评价的结果确定中标渠道及价格。确定中标渠道后,合同期内需方不得随意新增渠道(供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数量足量供应或另有约定除外)。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供货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根据需方生产实际需要,严格按需方下达的进货计划组织发货。
七、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费用等均由供方承担。
九、结算方式:以吉林化纤检斤、化验为准,折标结算,一票制结算,结算时供方向需方提供1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银行承兑汇票分期滚动付款。
十、其它约定:
1、严禁经销单位从已经与吉林化纤直接签订合同的生产厂家给吉林化纤供货。
2、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需方生产,供方必须赔偿一切损失。
3、为确保运输车辆及人员等进入需方厂区内的作业安全性,如有违规将按需方公司制度进行处罚。供方对运输过程负全责,在货物未卸入需方库内前发生的一切涉及安全问题均由供方自行承担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供方无力承担由此牵扯到需方,则需方有权冻结供方在需方的全部款项并进行责任赔偿。
4、要求每日早上8点10分以后供方送货车辆可以到检斤门登记、进厂,8点10分前车辆严禁停在吉林化纤周边,若发现车辆8点10分前停在吉林化纤周边,每车考核1000元。
5、经开区内出现发动不起来车情况,供方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禁止用火和喷灯烧烤车辆。一经发现每车考核5000元,同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6、供方送货车辆司机,进厂必须配戴符合规定的口罩,做好防护,进厂前,吉林市以外车辆司机提供合格安全运码。
十一、质量保证:在产品使用中,若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十三、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需方所辖人民法院解决。
 
备注:投标单位如有不符之处请在投标文件中特殊注明,否则认为可完全满足以上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
地       址:
法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户行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方: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
付款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附: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人应向招标方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或出具相关手续在我公司欠款中扣除(欠款如不足此额度需另行现金交纳补足,如不能如期交纳保证金或出具相关手续,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公对公帐户汇款至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私人帐户对股份公司帐户汇款,并将汇款电子回单或相关手续凭证盖章后粘贴于投标文件文档中。
3、在评标审核中发现有串标、围标或中标后由于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发生不履约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单位的产品(总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到需方现场经验收合格后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结束,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返还。
5、投标保证金返还时本金不发生利息费用。
6、投标保证金收款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20201124496079Q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哈达支行
帐号:0802210609000002126
地址:***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将贵公司所欠货款中的50万元作为本次(2023年3月份液碱招标)投标保证金,如果中标此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如中标后不能按合同履约则无条件同意扣除该保证金。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承诺单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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