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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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3.15 |
招标业主: | 某院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附件*_造价招标公告 ****-JLJJGB-F****.docx 项目概况 **遴选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路***号利和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 |
项目概况 某院遴选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JJGB-F1003
项目名称:某院遴选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以实际委托的项目预算为准。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遴选5家造价咨询单位为我院提供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和水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备选供应商更替。服务内容主要是根据学院提供的图纸或其他书面材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或预算(标底),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确定 5 家供应商中标,其中第一至三名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第四和第五预中标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和水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备选供应商更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军队企业不作要求),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或工程造价咨询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0、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6项所有资料原件赴报名现场领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上同时发布。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并转到帐,否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
3、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某部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院
地址:***
联系方式:刘助理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