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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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2.22 |
招标代理: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万石镇南漕**新村南区治本清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万招*******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南漕**新村南区治本清源改造工程,已由***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石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万石镇南漕兴隆新村南区治本清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万招202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石镇南漕兴隆新村南区治本清源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79万元
2.2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细情况见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并需通过公用事业局质检部门验收
2.6工期:45天
2.7工程地点:万石镇
2.8预算价:854890元,最高限价:78641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在无锡市范围内承担过合同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提供合同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企业在无锡市范围内承担过合同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工程,提供合同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报名结束后将对该工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注册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委托书⑤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话:***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00分
地点: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联系电话***
8、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2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9.3开标时项目负责人***
宜兴市万石镇建设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