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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2030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电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崇川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14
地 区:崇川区
内 容:由本公司开发建设的“R*****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电工程”现进行施工招标,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R*****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电工程 *、工程地点:********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工程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规范
 
招标公告正文
 由本公司开发建设的“R22030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电工程”现进行施工招标,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R22030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电工程
2、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3、工程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23949.54元
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5、工期要求:进场时间暂定2023年3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进场后30天内完成临时电送电。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资金来源:自筹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R22030地块建设项目临时电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管理等。
二、施工要求:
1、本项目的临电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电手续办理、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及临电送电。其中临电方案及正式电方案由招标人指定的设计院提供。
2、收集整理并提供完整的本工程整套电气装置的测试、安装及投产运行资料,包括电气装置的安装、测试记录、设备、材料的批准许可证、图纸送审、操作手册、维修指南及装配图等;从各供应商取得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批准使用许可证。
3、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外线施工涉及的规划报审批复、市政绿化占用、供电通道占孔或新建、过路顶管(如有)、电杆架设、现有电杆及线路拆除等相关费用。
4、本工程必须保证一次性通过甲方和供电公司验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一次性验收不通过的,除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各阶段(包含且不限于送电时间)工期每推迟一天,必须交发包人违约金1000元/天;超过5天,每推迟一天,必须交发包人违约金2000元/天;推迟1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具备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延误工期及送电时间。
5、严格按供电部门验收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及验收工作遇到问题自行与供电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6、中标单位必须按业主指定位置进行施工,同时按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
7、熟悉报验流程并能及时与供电部门沟通,保证一次性验收通过。
8、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9、特别提醒:承包人施工完毕办理报验手续时,如因发包人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完成,承包人应积极沟通相关管理部门,确保及时完成送电手续的办理,并按时完成送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临时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业绩,还需另外提供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派驻现场的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成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建造师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若检查时,发现建造师不在现场,则按1000元/次收取违约金,累计5次,承包人需退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26天以上,否则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承包人常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除项目负责人***
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公告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澄清的,请于2023年2月19日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2月20日17时前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一平台以电子文件的形式统一予以回复,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关注相关平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高丽,联系电话***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复核,若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认可。
五、标底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如有)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4、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 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79 号)。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2期指导价,其中部分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7、8期中的电力工程材料参考价及市场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5、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税率按9%计取。
6、不可竞争费用: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得浮动调整。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 最终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不可竞争费以网上发布的JZ文件中的费率为准。
六、投标报价要求:
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2、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或缺项,或因变更、签证及发包人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则结算时工程量按发包人确认的现场签证按实结算。
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劳务及施工设备、安装、保险、利润、税金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起阅读理解。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不全或未列明,但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5、投标人必须亲自踏勘工程施工现场,并充分考虑场地现状对施工影响等各种风险因素,同时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期间及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若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场地现状为由提出额外增加工程费用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6、临时设施费等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7、本工程在设备、线路安装施工前孔洞的临时封堵及设备、线路安装完成后孔洞的封堵均由中标人承担,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8、本工程在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施工过程中被环保等部门通报或处罚,则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要求的合格产品。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0、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1、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2、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是经过封样招标人及监理认可的材料,及时做好必要材料的送检、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的送检、复试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余土、垃圾等渣土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且处理过程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否则,除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发现一次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1~5万元/次的违约金。
14、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15、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16、投标单位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发生的青苗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17、各投标单位应自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垃圾(含拆迁、拆除建筑垃圾)拆除清运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计入报价,实际施工中不再签证,结算时不予调整。
18、所有临电相关设备的拆除回收,包含箱变、熔丝柜或相关设备拆除、外运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垃圾的清运,以及包含临电报停手续的办理,线路及电杆的拆除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所有拆除的设备、线缆等残值为承包人所有,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9、本项目竣工时间预计为2026年6月30日,临电设施拆除之前均为本项目临电工程的维保时间,投标人必须在该时间内承担维保责任。如因项目不能按期竣工,承包人应提供预计竣工时间三个月后的免费服务期,三个月内的设备所有权、维保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0、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2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1023949.54 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整,保证金形式为转帐、电汇、网银,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静海支行;账号:(50260188001042763),并于本工程投标前将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递交至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9号翰林府12#楼二楼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统一收据,给发包人查验。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函、本票、汇票,不得以现金形式递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交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3、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其中1%为质量保证金、2%为工期保证金、1%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0.5%为项目负责人***
4、中标后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按排名顺序确定其他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5、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该费用售后不退,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八、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投标函;
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综合单价分析表正本必须提供,副本可不提供);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
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
11、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九、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中标人中标后另行再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准备一份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需全部录入U盘内,还应包含计价软件文件及符合江苏省网上招投标接口标准的投标文件(13Jt)。
3、所有投标文件(含电子版)都必须密封,正副本(含电子版)可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封袋上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12号楼二层)会议室 
十一、评标办法: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2)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3)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4)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评标小组成员投票决定。
(5)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按排名顺序确定其他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十二、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三、合同订立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齐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能按时缴纳全额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单位须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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