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14 |
---|---|
截止日期: | 2023.02.27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 | 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如皋市 |
内 容: | ***良种场有限公司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良种场有限公司河道疏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良种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
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河道疏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良种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长江药用植物园对面;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如皋市长江镇药用植物园对面环岛东路北侧韦德路以西的东西向河道进行疏浚,长约350米,河底宽3-5米,河道南侧基本为绿化带,施工范围有限;其余河道施工点由招标人指定。
2.1.3合同估算价:10万元;
2.1.4工期要求: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清淤完成后,须确保水系畅通,水流从东向西流动,否则不予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范围 |
单价最高限价 |
1 |
本工程需先进行抽排水再进行清淤,清淤后河底高程约-0.5~0米(从东向西依次降低),清出的淤泥在河岸两侧就地整平。 |
13元/m3 |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7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地 址:如皋市
联 系 人***
电 话:1386192259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 系 人***
电 话:13912214452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