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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02.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浦口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2.14
截止日期:2023.03.08
招标代理: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浦口区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水务局 以 浦水发〔****〕**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 ,项目法人为******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以 浦水发〔2023〕19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各级财政 ,项目法人为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京市浦口区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顾坝冲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总体建设内容:(一)护岸工程。清淤整治顾坝河 750 米,平均清淤深度 0.6米,迎水坡坡比 1:2.0,采用仿木桩护岸,桩长 3.5 米,桩径 0.2米。(二)小型拦蓄引排水工程。更新改造滚水坝3座,其中1座拆建、2 座出新;拆建排水涵1 座等。(三)林草工程。河道两岸草皮护坡绿化 4400 平方米,水生植物 235 平方米,岸坡节点绿化1440平方米等。(四)封育措施。封育林地 1.5平方公里,设置标牌等。总投资533.6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一)护岸工程。清淤整治顾坝河 750 米,平均清淤深度 0.6米,迎水坡坡比 1:2.0,采用仿木桩护岸,桩长 3.5 米,桩径 0.2米。(二)小型拦蓄引排水工程。更新改造滚水坝3座,其中1座拆建、2 座出新;拆建排水涵1 座等。(三)林草工程。河道两岸草皮护坡绿化 4400 平方米,水生植物 235 平方米,岸坡节点绿化 1440 平方米等。(四)封育措施。封育林地 1.5平方公里,设置标牌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投资:47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2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4年1月14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02月至2023年01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

(10.1)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2)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3)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0.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8日9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

***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C=A×Q1+B×Q2;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0.5分,每低于1%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最高投标限价:478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80分;2.技术部分(暗标):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80


1.1

投标报价

70

评标基准价C=A×Q1+B×Q2;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0.5分,每低于1%扣0.3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1.2

投标人的业绩

2

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8年03月01日及以来)承担施工过类似水利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2分)

1.3

企业信用

4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值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注: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1.4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1.3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3

1、项目技术负责人***

2、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专职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等。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一年(2022年02月至2023年01月)社保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缺一人扣0.4分;(2.0分)

***

技术部分(暗标)

20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5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3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12分)

2.1土方工程(含清淤);(3分)

2.2护岸工程;(3分)

2.3钢筋砼工程;(3分)

2.4道路工程;(2分)

2.5绿化工程。(1分)

2.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0.5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0.5分)

2.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0.5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0.3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0.2分)

2.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1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0.5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0.3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0.2分)

2.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1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0.5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0.3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0.2分)

2.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0.5分)

2.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3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2分)


合  计

100


 

备注:1、类似工程:指中标价230万元(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2、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210042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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