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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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2.28 |
地 区: | 新吴区 |
内 容: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无锡市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市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无锡市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 锡新行审投备[2022]9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广华实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广华实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16号 | |||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7897.63平方米,对无锡市广华公寓宿舍区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包括装饰、水电安装、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室外工程等。其中装饰工程约2025万元,智能化工程约99万元。 | |||
2.1.3 合同估算价:235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广华公寓宿舍区综合改造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1)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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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600 万元的装修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自2021/02/14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2/02/14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2/11/1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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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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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7:00 至2023年02月20日 23:59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8日 9:30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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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广华实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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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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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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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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