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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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2.17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比选人:******沙峪口水库管理处 比选代理机构:**明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已由***财政局批准立项,比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后,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峪口水库管理 |
关键词: | 水库 |
比选人:北京市怀柔区沙峪口水库管理处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明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已由怀柔区财政局批准立项,比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后,并于2023年02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沙峪口水库管理处水库看护
预算金额:25.98万元
最高限价:25.98万元
比选内容需求:对水库管理的水库工程、建(构)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巡查看护;对库区违法建筑、非法取水、非法侵占库区资源、挖筑鱼塘、设置排污口、污染水域、违规钓鱼、网鱼、毒鱼、炸鱼、电鱼、放生、船只游玩、烧烤、游泳、滑冰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报告并协助查处;负责水库管护范围内的卫生保洁、水面漂浮物等影响水环境卫生的清理;需对库区进行昼夜巡查看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3.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养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
3)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比选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293号3号楼304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293号3号楼3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比选人登记备案并存档,未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及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比选代理机构或比选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沙峪口水库管理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明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