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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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2.22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最美清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号、*号、*号、*号、*号、*号等共六间商铺出租项目竞投,本次项目分*宗竞投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参与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建筑 面积 交易底价 交易 保证金 Q |
关键词: | 公园 森林 |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最美清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1号、2号、3号、4号、5号、6号等共六间商铺出租项目竞投,本次项目分6宗竞投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参与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筑 面积 |
交易底价 |
交易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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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CJY23007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1号商铺出租 |
约23平方米 |
每月1900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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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CJY23008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2号商铺出租 |
约23平方米 |
每月1900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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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CJY23009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3号商铺出租 |
约18平方米 |
每月1500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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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CJY23010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4号商铺出租 |
约18平方米 |
每月1100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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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CJY23011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5号商铺出租 |
约18平方米 |
每月1100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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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CJY23012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6号商铺出租 |
约18平方米 |
每月1100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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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 |
3 年(免租期15天,租期内租金无递增) |
资产地址 |
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旅游配套及文旅商业经营。
三、说明及要求:1、公开叫价,价高者得,以月租金作为基数,以人民币100元为一个增加幅度,也可以递增一个增加幅度或不低于增加幅度的数额;
2、租赁期间,竞得人应将租赁物用于大王山森林公园旅游配套设施及文旅商业经营。不得用于从事工业生产制造等其它用途;
3、租赁物由竞得人自行出资改建及/或装修,但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该改建及/或装修新增部分无偿无条件归旅游集团所有;
4、租赁期间,竞得人在使用配套设施期间产生的任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人身安全等问题,产生后果一律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整体转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旅游集团有权收回该租赁物,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有关该租赁物所产生的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经营用途。不得经营危险品、污染性行业;
7、竞得人不得在租赁物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旅游集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竞得人赔偿旅游集团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
8、租赁期间,如因城市建设和规划等原因需提前收回该租赁物,旅游集团提前三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承诺退还本租赁物给旅游集团,旅游集团不因此对竞得人作其它任何补偿、赔偿;
9、竞得人必须遵守有关的消防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执行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规定,配齐消防器具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当地的防疫要求等。如竞得人违反前述规定,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且旅游集团有权立即收回租赁物;
10、竞得人应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如竞得人违反前述规定,旅游集团有权责令竞得人限期整改,否则立即收回租赁物;
11、其他请在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下载附件详阅。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告时间
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2月15日下午17时30分。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dgnzb.dg.gov.cn/trade)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平台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七、中标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组织看样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5:30,竞投人敬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中心统一安排。其余时间,请竞投人自行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投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23年2月15日下午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十、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平台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账号获取方式: 由平台随机生成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说明:
1、竞投人登录平台,成功报名后,需点击“获取保证金账号”,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的由27位数字组成的账号;该账号仅用于该竞投人缴纳该宗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到网上交易平台生成的指定账户中,现金缴纳视为无效;
3、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4、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且退回时,可能产生一定费用,费用由竞投人承担,具体情况请咨询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联系电话***
十一、竞投时间
本项目竞投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下午15时00分00秒至2023年2月17日下午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二、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及有关事项
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请于2023年2月22日下午16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第七条所列资料到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中标后弃标或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十三、其他信息
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下载网址:dgnzb.dg.gov.cn/trade)
其他公告发布网址: dgnzb.dg.gov.cn以及www.dg.gov.cn/qingxi/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