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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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2.09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询价采购邀请书 **渝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区消防救援支队自行采购器材(第三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 |
重庆渝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自行采购器材(第三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5.6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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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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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65.689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北京时间17:3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2312468@qq.com(邮箱)。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及签到;
3.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北京时间9:3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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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自行采购器材(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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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编号:YHZB-20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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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00001202302010304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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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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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银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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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023-45689119
传 真:023-45689119
地 址:铜梁区白龙大道31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5922722634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