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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滨湖小镇老子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老子山非常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EPC)工程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3.01.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淮安市招标 洪泽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1.29
截止日期:2023.03.03
招标代理: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洪泽区
内 容:老子山非常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EPC)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子山非常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EPC)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小镇老子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招标公告正文

老子山非常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EPC)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子山非常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EPC)工程已由洪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洪泽湖滨湖小镇老子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复〔201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老子山非常大道两侧雨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2.1.2建设规模:

1、非常大道雨污水改造工程,约586mDN800污水排水管道及检查井、若干过路管,约586mDN600~DN1200雨水排水管道及排水检查井、若干过路管建设;包括河边绿化、广场绿化迁移及恢复;

2、上善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改造,约853mDN1000污水排水管道、排水检查井及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建设;

3、迎湖东路雨污水改造,约812mDN500污水排水管道及排水检查井、若干过路管,约768mDN600~DN1200雨水排水管道及排水检查井、若干过路管建设;迎湖东路地下电缆管网预埋工程约762m电力电缆管道(9CPVC200+2CPVC100)及通讯电缆套管(12CPVC110)及管沟、管井建设;迎湖路两侧人行道进行花岗岩铺装提升,埋设管道处拆除新建花岗岩铺装,其他部分直接在原有混凝土路面进行加铺花岗岩。拆除新建花岗岩人行道约1800㎡,加铺约为2200㎡;

4、幸福家园约650m道路下雨污水分流改造;

5、迎湖西路西扩:东起已建迎湖路与丹山路交叉口,西至淮河边,长约180m新建沥青道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为红线宽度18米(两侧各3米人行道+6米车行道),包含道路工程、交安标志标牌标线、雨污水管网工程、路灯工程、强弱电工程;景观广场;景观广场红线面积约1500平方米。

6、渔家花园道路黑色化及停车场改造,对渔家花园小区道路进行黑色化提升,小区内部道路黑色化铺装约13500㎡,井盖提升约150座,以及相应的停车场改造。

7、新建一处垃圾中转站;

2.1.3合同估算价:437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1.5 其他: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及江苏省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②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①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勘测(测量、物探、详细勘察等)、方案设计、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后续服务包括: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招标配合答疑、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③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④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2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为: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③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

3.3.2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投标人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投标人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6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工程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

3.7.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9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和“信用淮安”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 CA认证窗口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建设工程-投标人)。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须现场参与)。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制。

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采用定性+定量评审的评标方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商务标,再评审技术标,最后评审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2)定标委员会(其成员从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中产生)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外资招商引资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清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泽县老子山镇迎湖路12号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李集新村15幢5楼501室

邮    编:

211706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13401853123 

电    话:

151617951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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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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