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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新谷平台经济暨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电增容改造EPC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3.01.19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齐齐哈尔市招标 龙沙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3.01.19
截止日期:2023.02.10
地 区:龙沙区
内 容:招标公告(二次) **新谷平台经济暨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 电增容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谷平台经济暨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二次) 鹤城新谷平台经济暨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 电增容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200G2211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城新谷平台经济暨数字化产业园示范园区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招标人为黑龙江鹤城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柏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具体涉及10kV电源部分、10kV配电室以内的电气设备、平面布置、防雷接地及箱式变电站基础结构;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全部供配电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前期报装、后期验收、移交、送电及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配套证明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

电力增容改造EPC总承包

2.6招标控制价:600万元(其中:施工费 575万元,设计费2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2主要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总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3.2.2设计负责人***

3.2.3施工负责人***

3.2.4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电气工程师2人:具有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承诺);

3.2.5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注: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合理配备人员。(未按此文件规定标准数量配的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决投标)其中技术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记录内容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任意一项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体现查询时间)。

(2)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格式自拟)。

(3)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及上一年度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价部门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供承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 3.1 条件。

3.5.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 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5.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1月19日20时00分至2023年0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报名,并添加联合体单位成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02月10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jypt.hljggzyjyw.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招投标监督

8.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8.2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

电 话:0452-2412346

邮 箱: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

邮 箱:3182631299@qq.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鹤城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柏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byxmgl@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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