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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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建设办公室土地 整备部关于开展****年招拍挂用地 居住地块([光明中心地区]**-**) 树木迁移工作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建设办公室土地整备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 |
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地
整备部关于开展2022年招拍挂用地
居住地块([光明中心地区]02-49)
树木迁移工作预算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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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地整备部 填报日期: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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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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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地整备部招拍挂用地居住地块([光明中心地区]02-49)树木迁移工作预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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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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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1、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相应资质;
2、具备完成相应的技术人员及造价人员;
3、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作并完整无误地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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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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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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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土地整备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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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