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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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2]-010147-1 |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江西登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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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2]-010147 |
3、项目内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 |
6、联系电话*** |
*** |
1、合同金额小写:15897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01月17日,完成日期:2023年02月16日。总日历天数:30天。 |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
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3-01-17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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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1月17日 |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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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陈卉 |
法定代表人:杨菊梅 |
委托代理人:李小龙、范雅星、吴永进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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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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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103707500000037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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