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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信息发布日期:2023.01.17 标签: 湖南省招标 长沙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3.01.17
地 区:长沙市
内 容: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是改造法院审判大楼五层多功能会议室显示系统,改造法院审判大楼六层*间会议室显示系统、更换室外LED显示屏,建设**小时自助法院及门卫室机柜搬迁整理,新增**法院统一工作桌面系统,升级法院审判大楼一层大法庭的音箱系统及机柜整理,同时对高塘岭法庭进行改造。 二、相关标准
 
招标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是改造法院审判大楼五层多功能会议室显示系统,改造法院审判大楼六层2间会议室显示系统、更换室外LED显示屏,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及门卫室机柜搬迁整理,新增望城法院统一工作桌面系统,升级法院审判大楼一层大法庭的音箱系统及机柜整理,同时对高塘岭法庭进行改造。



二、相关标准:

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15

2.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

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5. 《安全防范系统适用图形符号》GA/74-2017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8.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8A

9.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SJ/T 11343- 2015

10. 《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SJ/T 11348- 2006

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12. 《会议系统及其音频性能要求》GB/T15381-94

13.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及系统音频盒式系统》GB/T14220-93

14. 《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受伤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4)、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2、售后服务要求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质保期

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规范和地方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的意见,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把质量一关, 把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工作目标;

3)、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

1.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质量保证

2.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配有相应的随机备件和技术资料,产品质量、技术指标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2.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响应文件中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及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2.3供应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LED主显示屏、虚拟存储软件、视频监控、送达一体机、拼接屏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一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主要设备到货后15天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安装调试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15天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20%,剩余5%合同款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一年后的15天内支付完毕。

2.资料要求: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培训和服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4.项目保修:

(1)项目整体质保期: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全天候免费上门现场保修服务,所有部件免费保修,售后服务工程师免费上门及配件更换(配件+人力),人工、配件、交通等任何费用全免。

(2)备件服务:提供产品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质保期内所有部件均为原厂商备件。中标人不能因为产品停产而拒绝提供备品备件,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产品。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中标人未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采购人可以另行选择第三人进行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税费及不可预计的费用、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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