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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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2023年公路零担运输服务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本项目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项目概况: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2023年公路零担运输服务,据实结算。 响应人须知:供应商报价需报综合优惠率,成交价=最高限价*(1-综合优惠率)。(例:如供应商报综合优惠率为10%,则投标报价处填写10即可。成交价=最高限价*(1-10%))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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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 联 系 人: 刘斯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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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2023年公路零担运输服务 |
3.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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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23010184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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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DO23010184,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2023年公路零担运输服务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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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2023年公路零担运输服务 |
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
当月工作完结后,次月对账开票,收到票后2个月内支付 |
1,000,000.00 |
0.00 |
含税,综合优惠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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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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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依据《包钢(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办法》(包钢字〔2021〕61号)文件规定,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7.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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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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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商时间:2023年1月18日(北京时间)。 拟协商地点: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9.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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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 李鹏芬(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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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