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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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化县 |
内 容: | 近期,在本局抽检任务中,***奉家镇双林中采购的食品原料(鸡蛋),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鸡蛋 购进日期:****年** |
近期,在本局抽检任务中,新化县奉家镇双林中采购的食品原料(鸡蛋),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鸡蛋
购进日期:2022年10月23日
经营者名称:新化县奉家镇双林中学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1月24日,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25日向新化县奉家镇双林中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新化县奉家镇双林中学采购的上述食品原料(鸡蛋)65.55kg,其中2.3kg销售给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用于抽样检验,余下的63.25kg全部使用完毕,已无法采取召回措施。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校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意识;2、强化责任心。
新化县奉家镇双林中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鸡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进货线索清晰可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