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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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1.20 |
招标业主: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银川市 |
内 容: | **********受***********暨中医研究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暨中医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绿色通道)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暨中医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绿色通道)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绿色通道)
项目编号:HSZB-2023ZC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需求: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国产/进口 |
1 |
急救和转运呼吸机 |
2台 |
26.5 |
53 |
进口 |
2 |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
6台 |
5 |
30 |
国产 |
3 |
监护仪 |
5台 |
8 |
40 |
国产 |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7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进口/国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8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2023-1-16 至 2022-1-19 17: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会议时间:2023年1月20日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四)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依据宁财(采)发【2020】6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绿色通道进行采购。
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下午17:30时止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或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