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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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2.06 |
招标业主: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海南岳麓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阳区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轨电车园区*.*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电投(**)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精裕实业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有轨电车园区2.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022-460203-04-01-8436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电投(三亚)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精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亚市有轨电车园区现有土地、停车库、绿化带、房屋或建筑物光伏可利用资源,可利用建设的屋顶总面积为12971.05平方米,为混凝土屋面、停车场及绿化带,屋面新增钢筋砼条形基础,支架安装按倾角5度设计;无障碍物遮挡屋面;规划安装总容量为2.693MW,拟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形式,项目初步方案采用3点低压0.4KV 电压等级并网(具体接入方案以当地电网接入意见为准),具体分配形式详见系统接线图及排布图。
2.2、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育秀路6号;
2.3、招标控制价:13361700.00元,其中:设计费468000.00元,建安工程费12893700.00元。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有效工期为 150 日历天,包含本项目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两部分,其中,本项目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财务要求。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和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财务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投标人和1家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且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符合本项资质要求);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符合本项资质要求)。
(2)主要人员配置: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4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9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丰兴隆开发区兰海滨海城市花园二区A座二单元802房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亚市有轨电车园区2.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联合体牵头人:50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丰兴隆开发区兰海滨海城市花园二区A座二单元802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户名:海南岳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河西支行
账号:4605 0100 5144 0000 2948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招标网
招标人:海南精裕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岳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7700900555 电 话:***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有轨电车园区2.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022-460203-04-01-8436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电投(三亚)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精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亚市有轨电车园区现有土地、停车库、绿化带、房屋或建筑物光伏可利用资源,可利用建设的屋顶总面积为12971.05平方米,为混凝土屋面、停车场及绿化带,屋面新增钢筋砼条形基础,支架安装按倾角5度设计;无障碍物遮挡屋面;规划安装总容量为2.693MW,拟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形式,项目初步方案采用3点低压0.4KV 电压等级并网(具体接入方案以当地电网接入意见为准),具体分配形式详见系统接线图及排布图。
2.2、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育秀路6号;
2.3、招标控制价:13361700.00元,其中:设计费368000.00元,建安工程费12993700.00元。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有效工期为 150 日历天,包含本项目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两部分,其中,本项目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施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财务要求。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和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财务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最多允许1家设计投标人和1家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且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符合本项资质要求);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符合本项资质要求)。
(2)主要人员配置: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4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9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丰兴隆开发区兰海滨海城市花园二区A座二单元802房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亚市有轨电车园区2.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联合体牵头人:50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丰兴隆开发区兰海滨海城市花园二区A座二单元802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 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户名:海南岳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河西支行
账号:4605 0100 5144 0000 2948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信息发布媒体:招标网
招标人:海南精裕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岳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7700900555 电 话:***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