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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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化县 |
内 容: | 近期,在**省*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任务中,***枫林街道兄弟海鲜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 |
近期,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任务中,新化县枫林街道兄弟海鲜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泥鳅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2月8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11日向新化县枫林街道兄弟海鲜水产品店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0日从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伍锡建水产品经营部(案件移送至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以26元/kg的价格购进泥鳅5kg,计购货金额130元;于2022年11月11日从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伍锡建水产品经营部以25元/kg的价格购进泥鳅5kg,计购货金额125元,至案发时止,以27.97元/kg的价格销售完毕(其中销售1.374kg给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用于抽样检验),计销售金额279.7元。本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泥鳅进行了抽样检验。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出具《检验报告》(No:NCP22431322568815250),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11日将上述《检验报告》和本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各一份送达给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论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当事人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了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提供上述抽样检验的泥鳅供货商《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检测报告》及购进凭证,进货线索清昕可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
该店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1、积极采取召回措施;2、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新化县枫林街道兄弟海鲜水产品店采购泥鳅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进货线索清晰可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本局决定对新化县枫林街道兄弟海鲜水产品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