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包1)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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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6]002612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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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公开招标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6]002612号 |
3、项目内容:2016年度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公开招标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 |
6、联系电话*** |
*** |
1、合同金额小写:580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委托人通过审批流程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完成审批,由国库集中支付,工程完成50%,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竣工验收及监理资料移交完毕,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完成,财政评审报告出来后10日内结清最终监理费,费用付至监理人签字页所列账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3年01月11日,完成日期:2024年01月1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
2、地点:长沙市 |
3、方式:现场履约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设计图纸,相关法律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6-06-30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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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6年06月30日 |
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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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龙晓华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张小舟 |
委托代理人:戴璐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 |
*** |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人民中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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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4300152606105000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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