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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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乡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省、*相关要求,通过集团化改革重构经发集团业务板块,强化传统业务,优化运营模式,探索***务,实现业务板块联动,为实现平台公司集团化改革工作,实施本项目。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搭建经发集团,同时对经建投一二级子公司进行重组整 |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通过集团化改革重构经发集团业务板块,强化传统业务,优化运营模式,探索新兴业务,实现业务板块联动,为实现平台公司集团化改革工作,实施本项目。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1、搭建经发集团,同时对经建投一二级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和升级调整,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实现宁乡经开区国有产权集团化改革,以新增AA+发债主体。
2、构建经发集团合规治理组织架构,建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3、健全经发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实现集团化改革过程的平稳过渡。
4、按照相关原则梳理重构经发集团业务板块,强化传统业务,优化运营模式,探索新兴业务,实现业务板块联动,协助经发集团启动从“重城轻产”向“产城互动”的业务模式转型。
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成果方案编制,后续服务期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服务期间项目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中途更换,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应由同等学历或职称人员替换。
2、成交人应提供7×24的技术咨询及问题解决服务,做到1小时内响应,并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应定期跟踪和定期回访,及时了项目运行中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迅速给予解决。
3、保密要求。成交人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保密内容和企业商业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单位及相关服务人员应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4、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认真负责、态度良好、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在服务期内成交单位不得存在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干扰园区及入驻企业的正常市场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向园区企业推销产品和业务。如接到1次投诉,处以警告处罚,投诉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人需在服务期内提供驻场办公服务。
6、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验收时间:服务完成后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在提交所有成果方案终稿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剩余30%待后续服务整体完成后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人工、管理、财务等一切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