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12.31招标公告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口服液工段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口服液工段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2.31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哈尔滨市招标 香坊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12.31
截止日期:2023.01.09
地 区:香坊区
内 容:哈药集团拟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口服液工段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口服液工段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 二、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内容: *.*项目地点:*******哈平路***号哈药三精
 
招标公告正文

哈药集团拟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口服液工段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口服液工段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施工

二、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哈药三精院内

3.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3招标控制价:3935804.99元,其中电气工程暂列金27852.58元、建筑装饰工程暂列金111998.49元、通风空调工程暂列金251946.51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六、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6.1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3投标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6.4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6.5投标单位专业要求: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两种资质具备一种均可投标。

6.6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经历文件,且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单位施工人员要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施工人员需具有焊工证、电工证等相关专业资格证。

6.9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内曾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三个及以上制药企业洁净厂房施工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

6.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如新供应商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0451-51870185转816。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招标室。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同时将缴费凭证上传至投标方案中方可下载电子标书。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若项目在月初或月底开标,需提前缴纳),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名称,如格式允许增加注明招标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