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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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大连市 |
内 容: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信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优先级LP合伙权益进行处置。截止****年** 月** 日,该权益对应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剩余待分配出资本金余额**,***.**万元。合伙企业持有财产为对泛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芜湖信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优先级LP合伙权益进行处置。截止2022年11 月30 日,该权益对应认缴出资607,459.361111万元,实缴出资607,459.361111万元,剩余待分配出资本金余额89,217.93万元。合伙企业持有财产为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债权总额为470,669.95万元。债务人位于 北京、武汉及大连,该债权由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以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房地产设置抵押、以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权设置质押)。其他相关情况:底层抵押物1- 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商务区内贸易咨询用地宗地14A(土地面积8,726.24平米,规划建面79,384平米);底层抵押物2- 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商务区内泛海城市广场一期写字楼(面积32,762.89平米)、商业综合体(面积100,515.86平米);底层质押物1-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底层质押物2- 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底层质押物3-大连黄金山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上抵质押物可单独处置 。该权益的交易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资本、湖北分公司、北京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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