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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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1.12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
招标代理: |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郴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沤江镇**一品**栋A***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IJI-GD-****-** 项目名称:************物业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IJI-GD-2022-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6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采购人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委托代理编号:SHIJI-GD-2022-08
3、采购项目预算:¥5267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居民服务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标的预算 |
1 |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对机关、办公区办公楼、老税务局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消防监控室、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职责等进行日常检查、登记及维护维修跟踪汇报,处理结果反馈等。服务周期:贰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526700.00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þ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时间为2022 年 12 月30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 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 2023年1月12日15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2)地 址:
(3)联系人***
(4)电 话:0735-8323432
(5)邮 编:433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
(4)电 话:0735-2150900 /07325-8197988
(5)邮 编:423500
(6)电子邮箱***
2022年12月29日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