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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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电项目*、*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CNSC-**HDGC |
关键词: | 汽轮发电机组 发电机 电机 |
本招标项目金电项目1、2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2.3 招标项目概括 2.4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汽轮发电机组设备 设备数量: 2套。参考以往供货经验,针对安装调试期间及两个换料周期所需备品备件,招标文件已分别列出SE/SO备件清单。对于清单中未填内容需补充完整。卖方在保持招标文件清单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补充SE与SO品种及数量,并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对于不适用的备件清单,注明不适用即可。
SE备件清单为前期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汇总的参考清单,实际执行遵循《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多项目核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备件云库存协议》(以下简称“云库存协议”)要求,据实结算。对于首次签订云库存协议的厂家,买方需预支付云库存清单总价的20%或通过履约保函进行相应抵扣(即云库存额度抵扣相应的履约保函金额)。对于前期与我司签订过云库存协议的卖方,无需再签订云库存协议。卖方需承诺同意按云库存框架模式供货,否则视为废标。在合同澄清阶段,讨论确定SE的云库存范围,对于不适用的备件需进行备注。
SO备件清单由业主确认最终清单和数量,SO清单,启动采购或制造前,需买方确认最终供货范围清单。买方根据业主的需求,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SO备件的供货。
投标人在凝汽器报价时给出每平方米单位换热面积价格,冷端优化工作完成后凝汽器面积变化在±5%偏差范围内,价格不予调整,超过5%的部分做合同变更。
在役试块的清单以设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为准。
2.5 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1#机组2027.7.31(FCD+31);2#机组2028.5.31(FCD+41),FCD暂定时间为2024.12.31 ,具体设备交货时间合同澄清阶段予以确认。
2.7 质量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3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最高投标限价:17.1亿元人民币(含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包1:金电项目1、2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时00分—2023年0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叶一尘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