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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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1.05 |
招标代理: | 某医院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第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第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公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公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公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公告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至 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公告要求
方式:无需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按公告要求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比价公告(第三次)
某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采购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院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第三次)
二、采购方式:比价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造价咨询 |
1 |
项 |
80000 |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服务内容及其它要求:
(1)服务内容:供应商对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方案造价进行核准,并出具造价咨询报告。
(2)服务(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交货。
(3)服务(交货)地点:广州市。
2.付款方式:
造价咨询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一次性全额支付。
3.比价要求:
本次比价采用最低比价法,即在经过供应商资格要求审查后,按供应商报价的高低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排名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报价文件满足比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成交候选人并列时,并列的成交候选人继续提供第二次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至2021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比价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最近一年内(比价时间截止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供应商近三年独立承接过三甲医院300万以上造价咨询项目。【供应商近三年(比价截止时间前36个月)独立承接的同类项目(信息化(智能化)项目造价咨询),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若为非单一同类项目,应在文件中明确划分出本次所投业绩的金额、服务内容、货物清单等并作出标注解释。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对所投业绩解释清楚或划分不清楚的,由此带来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5日16时30分 (16时0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比价时间后不再接收报价文件)。采购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将拒绝接收。
2.递交报价文件地址:***
3.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将按照公告提供《报价一览表》与《供应商资质文件》并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与“供应商资质文件”字样,报价一览表按照采购需求明细表自行编制。
(2)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满足全部采购技术和商务要求。
(3)供应商资质文件包含“合格供应商要求”所述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等参加采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