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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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1.16 |
地 区: | 龙湖区 |
内 容: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和汇湾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编号:建筑公司****-***-和汇湾-塔式起重机*.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项目现场施工所需塔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和汇湾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塔式起重机租赁)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2-142-和汇湾-塔式起重机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项目现场施工所需塔式起重机进行招标租赁,租赁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04-08地块普通高层住宅土建、安装等所有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二期工程(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和汇湾项目二期建设工程)以地块长边中心分界,东北侧靠韩山路,建筑面积约195572.25㎡。
工程主要内容:1.止水帷幕;2.土方工程;3.降水工程;4.桩基工程;5.防水工程;6.地下室结构;7.塔楼结构;8二次结构;9.装饰装修;10.水电安装;11.外墙涂料。
2.2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必须具备在广东省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安拆审批、设备检验、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文件的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塔式起重机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设备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具有特种设备租赁和安拆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2 月 27 日14:00 至2023年 01 月 6 日 14: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2年 12 月 27 日14:00 至2023年 01 月 6 日 14: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 01 月 6 日13: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和汇湾二期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
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帐号:01-10-000495-01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01 月 16 日 14:0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01 月 16 日 14:00止,2023年 01 月 16 日 14:00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 01 月 16 日 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和汇湾二期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账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
项目地址:***
公司联系人:关 婵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第1页共1页) 租赁招标设备与包件划分
注: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塔式起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20日双方办理结算(含人工费),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结算后9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总价款的 90%,;塔式起重机在报停拆除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0天内,甲方结清所有租赁款项。塔式起重机独立高度以内需要增加的附着及配件均包含在租赁价款内。租赁款以网银转账、银行票据、供应链支付工具方式支付。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
项目地址:***
公司联系人:关 婵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22年 12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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