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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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1.17 |
招标代理: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公开选聘承销机构(包组*) 挂牌价 本项目共分为*个包组,各包组的注册发行额度详见招标文件,各包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采 |
关键词: | 银行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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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1-16 |
项目名称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公开选聘承销机构(包组2) | 挂牌价 | 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组,各包组的注册发行额度详见招标文件,各包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采用报承销费率的形式,承销费率上限为0.03%/年; 注:投标单位报价不可超过上述限价,报价超出上述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 本项目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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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附件 | 意向登记表(物资招标账号).xlsx |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包组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授权书,前述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使用其总公司的相关资质,前述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可使用其总公司的相关资质,前述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③因本项目完成注册时限紧,工作量大,本项目包组1、包组3不可兼投。 (说明:(1)控股关系包含①绝对控股,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②相对控股,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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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投标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中标方(含协议成交投标方)后,该中标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中标方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中标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投标方被确认为本项目中标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中标的投标方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中标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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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开标)时间 | 2023-01-17 10:00:00 | 交易(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
挂牌期间(工作日) | 13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采购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采购方名称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人代表 | 胡嘉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0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400688630990W | ||
所属行业类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所属行业分类 | 商务服务业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座机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标的)意向 | 购买服务 |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中标方需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签收项目《中标通知书》; 2、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0日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中标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 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 | 2023年1月4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 1.网上报名方式:按上述要求把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tangsina@zhfi.cn(邮件名称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公司简称),并把标书费用转至以下账号: 开账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此项费用只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标书费用开票咨询电话:*** |
*** | 2023-01-17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014号华发名车城4楼 |
备注 | 温馨提示: 1、中标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中标方后不与委托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投标方如对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采购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采购服务平台 |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 *** |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 ***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5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