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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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依据《******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应急管理局拟对******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监测预警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管理局危险 |
依据《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拟对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监测预警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监测预警服务
合同金额:9470219.02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欣横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对《项目合同》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作如下调整:
1、在“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9470219.02元(玖佰肆拾柒万贰佰壹拾玖元贰分)”后增加“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支付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增加工作量在合同总金额5%以内的,结算不做调整。”的内容
2、将第四次划拨时间约定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终验合格并通过结(决)算后,乙方将按照规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合同总金额3%的履约保函,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函后20个工作日内,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支付依据,结合乙方履约情况,扣除乙方违约金,核算出应付合同尾款额度,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应付合同尾款。
本项目免费维护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函。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期支付款项金额等值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财政拨款或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二、对《项目合同》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做如下调整:
在“乙方权力、义务: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后增加“甲方的具体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乙方须承诺在采购需求和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甲方需求的变动随时作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因需求变动导致的服务延期,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宽展期,涉及费用调整的,乙方有权收取对应报酬的权利,费用增加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合同费用不予调整、最终验收通过后,在免费维护期内,若有需求变动,需求变更新增的服务工作量合计费用在合同总价5%以内的,合同费用不予调整。超出合同总价5%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内容。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约定变更的内容外,《项目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是《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内容与《项目合同》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一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增加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支付依据和履约保函,充分保障政府使用资金投入
变更二调整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具体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打磨系统功能点,最终费用增加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合同费用不予调整,避免后续合同频繁变更。
变更三和四规定了补充协议的法律效益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2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