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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信访局信访社工服务项目(第二次)需求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2.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惠州市招标 工服招标 
加入日期:2022.12.23
截止日期:2023.01.01
地 区:惠州市
内 容:因我局于****年**月**日发布的“***信访局信访社工服务项目需求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故进行第二次公开接受报名。信访社工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提供方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向***信访局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电子邮箱:*********
关键词: 工服
 
招标公告正文

因我局于2022年12月14日发布的“惠州市信访局信访社工服务项目需求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故进行第二次公开接受报名。信访社工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提供方应于 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时前向惠州市信访局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2892330,电子邮箱***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项目预算

(一)项目采购金额不低于90%要作为发放社工工资福利。

(二)项目采购预算为每年人民币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内。投标人按总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项目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若本次有效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的,将直接在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中,综合评价择优选取一家社工机构。

四、项目需求

引入专业社工团队开展信访社工服务,本项目需要3名相对固定的社会工作师参与信访社工服务,其中,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和2名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且3名社工都必须具备一年以上社工工作经验。

(一)服务对象

为到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信访的群众服务。根据社会工作的职业价值观,做好信访群众情绪疏导;引导群众有序信访、帮扶解困、解疑释惑。    

(二)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为2年,由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形式

惠州市信访局作为服务购买方,主要负责信访社工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评估;社工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主要负责服务信访项目内容专业领域的督导和信访社工专业能力的培训。

五、服务内容

(一)接访服务

社工参与接访群众,第一时间与信访人接触,运用专业沟通技巧,让信访人在真诚、尊重的氛围中清晰反映诉求。社工要将信访事项相关内容及时、清晰、准确地录入信访系统和附件上传,完善建档管理。

(二)行政辅助服务

1.协助做好来访、来信事项的登记、交转、跟踪、督办工作;2.负责接听群众咨询电话;3.负责协助做好办文办会、文字撰写等有关工作;4.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关调研工作;5.协助做好接访科和办信科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咨询调解服务

结合群众工作实际,社工要加强对有些群众进行必要政策法规宣传和心理疏导,协助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诉求。

(四)信访宣传服务

社工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同时协助信访部门深入社区和家庭开展信访宣传教育工作。运用趣味互动、定点咨询、宣传单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普及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提升群众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五)个案服务

根据信访工作实际需要,社工遵循社会工作个别化的服务原则,每名社工每年需完成1宗信访个案服务,并提交服务评估报告。

(六)信访调研

根据信访工作实际需要,每半年提供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

六、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惠州市辖区;

2.服务期:24个月;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4.信访局根据特殊时期要求安排的工作时间。

(二)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中标单位开具相关发票后十个工作日支付完成。

(三)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要与市信访局签订保密协议,必须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通过项目获得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信访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资料、咨询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等其他材料)以及市信访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均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公开。

(四)测评标准

1.中标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须向市信访局提供本季度社工服务的相关工作情况;

2.市信访局每季度对选定的社工机构履行《信访社工服务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服务合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合格的合同履行完毕,测评不合格的视为中标单位违反本合同规定,中标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做成项目档案交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存档。

(五)过渡期约定

1.本轮信访社工服务公开招标完成后的过渡期,中标单位要提前在2022年12月30日前进驻惠州市信访局,按本《需求公告》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提前开展信访社工服务。

2.服务合同期满后,新一轮信访社工服务招标完成前的过渡期,中标单位要按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继续开展信访社工服务。服务费用按日计价,追加期为两个月。过渡期服务费用于过渡期服务结束后,根据实际服务时间,乙方开具相关发票后由甲方支付。

(六)其它商务条件

1.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内中标单位要为进驻惠州市信访局的社工购买社会保险。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并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

3.中标单位每年年终要向信访局提供本项目服务经费开支情况说明。

 

惠州市信访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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