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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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27 |
地 区: | 含山县 |
内 容: | 根据《**省公**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G***古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及接线工程**段项目混凝土罐车运输进行采购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G***古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及接线工程**段项目混凝土罐车运输; *、采购编号:ACEG-************ |
根据《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G312古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及接线工程含山段项目混凝土罐车运输进行采购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G312古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及接线工程含山段项目混凝土罐车运输;
2、采购编号:ACEG-202212387001001
3、采购内容:G312古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及接线工程含山段项目混凝土罐车运输,本次招标采购量 计划运输混凝土总方量4.3万方,罐车计划48台.月,平均运距1公里,特殊情况(1、项目罐车型号不得超过12方,大约有1万方左右需经老桥运输,因老桥限载,罐车运输载重重量不得超过35吨。2、现浇梁浇筑约1.33万方:单次浇筑最大方量550方,每2次浇筑时间间隔约4-8天,可能会需要临时调拨罐车突击运输,含在报价中不另行补贴费用),含税控制价为 1012650.00元(税率为3%),供货时间暂定自 2023 年1月至竣工。(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3%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4、工程地点:马鞍山含山县。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非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3、类似业绩要求: / 。
4、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6、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2年12月27日下午15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履约保证金缴纳
(1)与公司有过一个完工项目业绩并办理完工决算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公司备案后15天内,由招标管理部申请原账户原金额退回,所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从第一期计量款中—次性扣除;与公司无完工业绩或未办理完工决算的供应商需全额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及全额缴纳现金后退还;其退还由各项目部根据履约保证金规定处理;
(2)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下,按合同价5%缴纳;合同价在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按合同价4%缴纳;合同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按合同价3%缴纳;合同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按合同价2%缴纳,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签订合同前两年度任一年度为公司优秀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按以上标准的80%缴纳。
(3)中标人须在进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各类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中标人完工后,办理退场协议,决算经公司核算审计部审核通过后,项目部经信息化系统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5)账户信息如下:详见中标通知书。
六、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25号为结算日;付款原则壹年分三次支付(结算截止期分别为4月25日、8月25日、12月25日,支付前乙方按结算产值提供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更改开票信息及发票税率,否则甲方拒绝支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3%税率(劳务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中标人需开具招标文件要求税率的发票,否则超出税率的部分由投标人承担。
8.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公司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就造价、工期、人员、设备、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确认,若不能接受相应条款,将继续洽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公司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