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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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30 |
招标代理: |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城*道**梁管理事务中心 ***城*道**梁管理事务中心机关****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W-****-FW-***)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道**梁管理事务中心机关****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寺镇博文苑*区**-*获取采购文 |
关键词: | 城市道路 道路 桥梁 路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机关2023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W-2022-FW-08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机关2023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2022-FW-084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机关2023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万元
最高限价:9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 具有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2022年11月01日至今)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022 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到 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tjgp.czds.tj.gov.cn),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