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田家街道2022年水田秸秆翻、埋茬还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洼区田家街道2022年水田秸秆翻、埋茬还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121-00021
项目名称:大洼区田家街道2022年水田秸秆翻、埋茬还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6,000.00
最高限价(元):1,80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次采购将对大洼区田家街道2022年水田秸秆翻、埋茬还田项目进行服务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小洼社区830亩
毛家社区6434亩
大高家社区1502亩
田家社区178亩
马圈子社区2812亩
三十里社区3327亩
关家村9616亩
顾家村3751亩
高家村4249亩
大堡子村8103亩
何家村2198亩
共计43000亩
2、本次项目主要对大洼区田家街道2022年水田秸秆翻、埋茬还田项目进行采购;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完成本项目;
4、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注:翻、埋地前需要把地表面杂草清运干净,翻埋地深度应达到18-20厘米,做到无漏流子,不留死角,与四周坝梗无间隙,不得破坏农业水利设施和坝梗。,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0时35分至2023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