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门区2023年度
委托陆生野生动物救护询价采购公告
我局拟对2023年度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采取委托社会化野生动物救护单位负责全区范围内受伤、受困、收缴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现就该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等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主要内容:1、野生动物救护单位接到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后3小时内到海门区范围内指定地点接受受伤、受困和依法没收、移交的陆生野生动物并进行必要的救治、饲养、放生或无害化处理;2、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档案资料,2023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单位备案;3、提供野生动物必要的救护设施、设备、场所、人员及其他技术力量并安排专职的技术人员(执业兽医师)负责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和执业兽医师二人或以上。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00。投标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
4.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救护治疗费、车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万元,以报价单第二次报价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相关服务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2023年12月底前,支付合同的全部款项。
7.本项目按合同履行救护服务。如不能按合同履行服务,将作经济处罚。
8.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委托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协议一式叁份。
咨询电话:***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