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16 |
---|---|
截止日期: | 2022.12.22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镇垃圾中转站(含万福片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生态科技**管委会”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ZB-*******号 *、项目名称:**镇垃圾中转站(含万福片区)项目 *、预算 |
项目概况 |
泰安镇垃圾中转站(含万福片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ZB-2022056号
2、项目名称:泰安镇垃圾中转站(含万福片区)项目
4、预算金额:40万元/年
5、最高限价:40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项目需求
项目预算:40万元/年
项目名称:泰安镇垃圾中转站(含万福片区)项目
项目范围及内容:
服务期限:两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如服务期限内考核合格后,可视情况续签一年
运营管理任务要求:
1.泰安镇道路洒水降尘工作,洒水车作业范围:凤凰岛路(南至万福路——北至凤凰岛),镇区金桥路、金泰路、横三路(东至高水河——西至自在岛旅游通道),早晨8:30之前完成;凤凰岛路、金桥路、金泰路、横三路,下午15:00之前完成。(洒水车、车辆的加油及维修由政府负责)
2.行政执法楼保洁工作,保证至少1名保洁员每天8小时在岗负责行政执法局1—4楼卫生保洁工作。
3.泰安镇垃圾中转站运营及中转站区域保洁工作,保证最少2名操作工人,必须有人24小时在岗。
4.拖背车拖运垃圾箱,供应商需负责24个垃圾箱拖运清洗工作,车辆、车辆的加油及维修由政府负责。(至少保证1名司机负责转运工作)
垃圾箱每月至少清洗一次,疫情期间配合对垃圾箱消杀
驾驶员爱惜车辆,运输途中不得抛洒滴漏,箱体保持密闭,行车途中遵守交通法,不得超速行驶
5.政府部门安排的零星工作。(如遇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检查等活动,洒水车需配合冲洗路面、绿化带等公共设施)
6.特别说明:
(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五项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福利费、防暑降温费、服装费、保洁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等,不得缺项,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环卫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区环卫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0%,并发放150元/月的环卫津贴”、防暑降温费(1200元/年/人)、社会保险(1122元/月/人)未全员测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按全年全员无休测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如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后于工作日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1317855377@qq.com,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四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金
八、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务必邮件发送《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至代理公司邮箱。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磋商。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行程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中高风险地区、本市风险小区人员及与之有密切接触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