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法学会)就“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物业服务保障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公示。 |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物业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75,00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位于京基100大厦B座6-8层,室内面积共2633平方米。其中,8层为市法学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区。7层为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学术交流中心),包括多功能学术报告厅1间(330平方米),多功能会议室1间(71平方米),候会室1间(29平方米)。6层为法学展示交流中心,已完成基本装修。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位于京基100大厦B座6-8层,室内面积共2633平方米。其中,8层为市法学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区。7层为中国法治论坛深圳基地(学术交流中心),包括多功能学术报告厅1间(330平方米),多功能会议室1间(71平方米),候会室1间(29平方米)。6层为法学展示交流中心。京基100大厦已配备统一的物业公共服务,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认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供应商。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12月13日起至 2022年12月20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法学会)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0755-83055055 联系人***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