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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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2.15 |
地 区: | 长丰县 |
内 容: | 招标项目名称:专家交通班车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人民医院,对接送中国科大附一院(**省立医院)专家交通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发布日期:****年 ** 月 ** 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接送中国科大附一院(**省立医院)专家交通班车租赁 |
关键词: | 班车 |
招 标 公 告
长丰县人民医院,对接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专家交通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发布日期:2022年 12 月 13 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接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专家交通班车租赁服务
二、招标条件
1、招标人:长丰县人民医院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时间: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三、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1、项目概况:
长丰县人民医院,地址在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91号,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至长丰县人民医院单程约100公里。出于方便长丰县老百姓就医,特邀请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专家来长丰县医院坐诊,为了便于接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专家,现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资质、信誉良好的汽车运输服务企业作为长丰县人民医院运输服务方。需要租赁7座商务车1辆,5座轿车1辆并配备相对固定驾驶员。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长丰县人民医院接送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专家交通车租赁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1、招标车辆数量及用途:
7座商务车1辆,用于接送专家到长丰县人民医院门诊坐诊,5座轿车用于接送专家到长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坐诊。
2.2、运行线路: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至长丰县人民医院,单程约100公里。市区以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体检中心广场(行政楼下)为出发点直至长丰县人民医院。全程高速。
返回路线:按来时路线倒置。
2.3、运行时间:
商务车:早晨6:50从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体检中心广场(行政楼下)发车,8:10左右到达长丰县人民医院;中午12:00送专家回公租房休息,14:20再接专家回县医院:下午17:00从长丰县人民医院返回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体检中心广场(行政楼下),周一至周五每天往返各一次。
轿车:早晨6:00从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体检中心广场(行政楼下)发车,7:00左右到达长丰县人民医院;上午体检中心工作结束返回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体检中心广场(行政楼下)或按医院要求随时调整返回时间。
其他临时租赁用车:根据甲方实际用车需求增加临时车辆,时间及地点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存续的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车辆需要为两年以内新车,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300万元,承运人不低于80万元每座位。
1.2、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须取得道理运输经营许可证市际资质以上,具备ISO9001质量信誉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2、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车辆租赁业绩和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
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 12 月 13 日起至2022年 12 月 15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
2、报名方式及地点:长丰县人民医院车队办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被授权代表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同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道路运输许可情况
(5)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长丰县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然后对投标人的综合标进行初步评审、澄清。评标委员会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现场澄清的形式进行。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清单,当面或对需澄清问题进行澄清、解答,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
1、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分。
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
1.1 综合部分评审因素及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 值 |
投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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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实力 |
根根据投标人财务综合实力及资信状况,酌情给0-10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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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配车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车辆综合情况(车辆状况、保险及品牌等),酌情给0-20分。 注:要求提供各车辆的彩色照片、行驶证、购买各险种保险证明等。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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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及承诺 |
车容车貌、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10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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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合同金额≥2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得基本分11分,每增加1项得2分,最高得15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可附与合同内容、周期相符的银行往来账证明)。 |
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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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能力 |
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地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情况进行评定,酌情给0-5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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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根据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给予0-40分(以单价报价形式 如“元/辆/天”) |
0-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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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注:投标人应确保所有参与评审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业绩、信誉证书及业绩合同)的真实性,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进一步核查相应原件,如发现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2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对综合标进行澄清和说明后(说明和澄清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原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内容和范围进行核定,检查和评审投标范围内报价的完整性,得出评审价。价格标评审按下列办法进行:
A:投标人价格标文件中漏项内容,评审委员会按所有其它报价中此项报价最高值进行调整;若所有报价中均没有某项报价,则由评委会参照市场标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估价并进行调整。
B:对投标报价内多出的项目,评委员会将据实予以删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上述评审后,将得出投标人评审价格(按每天一个往返合计价格), 依据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确定不超过二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价格相同时,则综合标得分高者优先,综合标得分亦相同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决定排序。